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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签署房屋认购协议,未签署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及押金否能退,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作者:时间:2022-04-13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006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详细情况

当事人在在开发商处购买一处商品房,双方签署了房屋认购协议,双方约定了房屋总借款及付款方式为首付加按揭贷款,后当事人支付了首付款及定金,但在认购书约定期限内双方没有签署正式合同,引发诉讼,我方代理购房人,经过对合同的研究以及事实的还原,法律关系的梳理,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双方购房协议,退还首付款及后续支付的分期款,双倍返还定金,经过律师的努力,案件顺利胜诉,法院判决解除双方购房协议,双倍返还定金。

律师点评:

房屋买卖合同依法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开发商违约将涉案房屋出售第三方,已经完全严重违背合同约定,属于更本违约,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就应当解除合同,返还首付款,双倍返还定金等违约责任。

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注意在签署完认购合同后签署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期限和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不配合签署合同,就一定要留存证据,支付房屋首付款和定金的发票、收据一定收集好,以免发生纠纷我们这边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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