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原告A与被告B因工程劳务费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原告A请求法院判令被告B支付工程劳务费XX元及逾期付款利息XX元,合计XX元,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合同签订:2021年7月,被告B将其承包的江门市蓬江区江门湾西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5座、7座、8座外墙涂料施工劳务分包给原告A。
工程结算:双方完成结算,结算金额为1153019.50元,被告B已支付1083019.50元,剩余XX元未支付。
协议确认:2023年1月9日,双方签订协议确认未支付金额为XX元,被告B承诺于2023年3月1日前支付剩余款项。
工程完成情况:被告B主张原告A未完成案涉工程,且未履行保修义务,应扣减保洁分摊费及工程质保金。
协议效力:被告B认为双方签订的《5#、7#、8#涂料班组协议》并非最终结算依据,存在瑕疵。
法院认为,双方于2023年1月9日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工程价款的结算,被告B应依协议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偿还款项给原告A。法院支持原告A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B支付工程劳务款7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本案中,原告A的委托代理人李超律师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以下是对案件的综合点评及建议:
合同明确性: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价款、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以减少后续纠纷。
证据保全:原告A提供了《中铁建江门总部基地5#、7#、8#涂料班组协议》作为关键证据,证明了双方的结算金额和未支付款项。在类似案件中,保全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书面证据至关重要。
协议效力:被告B试图以微信群聊记录中的非正式协议推翻正式协议,但法院未予认可。这表明在合同纠纷中,正式书面协议的效力高于非正式沟通记录。
违约责任:原告A依据合同约定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法院予以支持。这体现了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重要性,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保护。
诉讼策略:在诉讼中,原告A坚持主张合同权利,未被被告B的抗辩所动摇。这显示了在诉讼中坚持合同权利和合理诉求的重要性。
合同审查: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风险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积极管理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质量控制和款项支付等。
法律行动:在对方违约时,应及时采取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证据收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妥善保存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所有文件和通信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通过本案,我们可以看到,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明确的合同条款、妥善的证据保全和合理的诉讼策略对于保护当事人权益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