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
本案涉及一起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由河南鲁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X,与其他五名被告人共同参与了在菲律宾和柬埔寨设立的诈骗团伙。该团伙通过社交APP吸引被害人,并引导他们在电竞赌博网站上下注,实施诈骗行为。王X于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在推广部实施诈骗。
判决结果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王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此外,王X获利的5.5万元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王X已退缴违法所得1.5万元,在执行时予以折抵。
律师办案心得
作为王X的辩护律师,我深感责任重大。在接手案件之初,我便对案件材料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与王X进行了多次沟通,以确保对案件的全面了解。在庭审过程中,我着重强调了王X的自首情节、无前科、初犯、从犯地位以及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在本案中,我深刻体会到,作为辩护律师,我们不仅要为被告人争取法律允许的最大利益,更要引导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鼓励他们主动承担责任。王X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轻其刑罚。
此外,我还意识到,随着科技的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日益翻新,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以更好地应对新型犯罪。同时,也要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众的防骗意识,从根本上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总之,本案的成功辩护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展现了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我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为维护法律尊严和被告人合法权益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