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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件也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李某被降职辞退,经颂贤律所张路平律师代理,争取经济赔偿金16万元

作者:时间:2024-09-27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612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李某于2009年初就开始在重庆某连锁餐饮公司上班,兢兢业业,2022年本案案发时李某系重庆某连锁餐饮公司成都红牌楼分店店长,因该公司业务调整,找到李某一个违反公司制度的由头,以李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理由辞退了李某,并且态度强硬,对经济补偿之类的决口不谈。李某自行提起了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开庭前,因觉得案件复杂,委托律所处理,张路平律师承办该案,但仲裁未支持我方仲裁请求,后张律师重新全面整理证据,调整代理思路,起诉到法院,经一审、二审,撤销仲裁裁决,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讼请求,获得经济赔偿金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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