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解某香与被上诉人解某柱、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济南市历下人民法院(2018)鲁0102民初9129号民事判决,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律师为被上诉人解某柱、张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最后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人解某香的诉讼请求,维持一审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520元,由上诉人解某香负担。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