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原告张某与被继承人席某于2009年12月12日登记再婚,席某于2024年1月去世。席某去世后,国家向其法定继承人支付了一次性抚恤金85020元及丧葬费1000元,共计86020元。原告与三被告均为席某的法定继承人。席某生前留有遗嘱,表明国家补发的所有费用,首先支出所有开支,剩余部分由原告与三被告平均分配。原告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按遗嘱平均分配抚恤金及丧葬费。
判决结果:
1.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某继承款19442.50元。
2.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张某负担25元,三被告负担950元。
案件分析:
本案是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席某的遗嘱表明,国家补发的所有费用,在支出所有开支后,剩余部分由原告与三被告平均分配。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首先扣除了丧葬实际支出的8250元,余款按遗嘱平均分配给原告与三被告。
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遗嘱继承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1. 遗嘱的有效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需要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虽然三被告对遗嘱的效力提出质疑,但法院最终认定遗嘱有效。
2. 继承财产的确定:法院在确定继承财产时,首先扣除了丧葬实际支出的费用,然后按照遗嘱的指示进行分配。
3. 平均分配原则:根据遗嘱的内容,原告与三被告应平均分配剩余的抚恤金及丧葬费。
4. 诉讼费用的承担: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由原告与三被告分担诉讼费用。
通过本案,我们可以看到,遗嘱继承在实践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包括遗嘱的有效性、继承财产的确定、分配原则等。因此,建议在立遗嘱时,应当确保遗嘱符合法定形式,明确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以避免将来产生纠纷。同时,在继承过程中,各方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