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概述:
本案为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许文雄律师作为被告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成功为被告公司辩护,并使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中,原告主张其专利权受到侵害,并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许文雄律师通过技术比对和法律适用,为被告公司争取到了胜诉。
案件详情:
专利权属:原告为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人,该专利涉及一种新型壁挂纸巾盒,原告认为被告销售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
侵权指控:原告发现被告在电商平台上销售的产品涉嫌侵犯其专利权,遂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并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销毁侵权产品库存和模具,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辩护:许文雄律师代理被告公司,主张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且专利权状态不稳定。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并对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对。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未包含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相同或等同的技术特征,不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案件意义:
本案的成功代理展示了许文雄律师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特别是在技术比对和法律适用方面的精湛技巧。案件也体现了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准确界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重要性,以及对技术特征等同性判断的专业要求。此外,本案为被告公司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并为其在类似纠纷中的法律应对提供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