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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达到法定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如果理由适当,法院一审可判决不予离婚。

作者:时间:2024-10-14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391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孙某与杨某2020年3月登记结婚,结婚后育有一子,但孙某一直因各种生活琐事与杨某争吵,并要求杨某与其尽快离婚,杨某认为孩子尚小,不愿离婚。后杨某为了挣钱到外地务工,孙某趁机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临近开庭,杨某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庭审,但明确表明不愿意离婚,故委托律师处理。张路平律师在办理本案时,在庭审过程中,向法院阐述了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的事实与理由,并表明孩子尚小,不愿意让孩子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等不愿意离婚的理由,法院采信了张律师的代理观点,当庭判决不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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