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原告承接恒大集团项目子公司的工程项目,恒大为支付工程款向原告开具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到期后恒大并未兑付票据款项,经原告追索无果后,委托律师起诉维权,诉讼阶段,通过律师的努力,取得胜诉判决,在执行阶段,因恒大案件涉及“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要求,强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但在律师与法院进行充分沟通,执行阶段提交了大量材料后,成功执行到了款项,最后成功帮助原告追回了票据款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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