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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首个妨害药品管理罪

作者:时间:2024-07-17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2339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被告人在中药中添加其他药品,被认定为妨害药品管理罪

2、该案虽然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不大,但是在社会生活中,该现象普遍存在,该罪属于轻罪,但是轻罪入罪越来越普遍。

3、轻罪入刑较为普遍,今后将越来越普遍,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会越来越容易“有罪”,这需要作为法律人及时普遍的进行普法,也需要公民主动学习法律,避免“帮人取现”“添加其他正规药品”“醉酒开车”“违法经营”等行为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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