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原告于2019年加盟一家餐饮店,拟在海口开办一家火锅店进行营业,但加盟不久便赶上新冠疫情,受疫情影响餐饮店一直未开业,直至2021年,原告基于疫情后餐饮业不景气等原因,拟退出加盟,但对方以原告提前解约,违反合同约定为由,拒不向原告退还加盟费,还加收原告违约金,经双方协商不下,原告委托律师起诉维权,因本案双方在加盟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因此本案由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管辖。律师介入后,充分调查取证,最终以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为由,成功解除了双方所签署的加盟合同,帮助原告追回了全额的加盟费,且不承担任何因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