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
2023年,当事人Y某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将自己的手机、银行卡及相关密码交由朋友L某,并帮助其在银行柜台取现8万余元,并从中获利。后被公安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立案处理,立案后当事人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借入。
案件办理情况:
接受委托后,律师通过会见、取证,了解到Y某虽然向L某提供了自己的手机、银行卡及相关密码,并帮助其取现,在客观上构成帮信罪,但其主观上并无犯罪故意,系被朋友L欺骗说自己卡限额,请帮忙提取做生意的周转款项,并有聊天记录为证。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律师即使提取并保存相关证据,制作证据册、辩护意见,向当事人沟通做笔录时的注意事项。后经沟通,检察院认为Y某主观上并无犯罪故意,不构成帮信罪,依法不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