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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需谨慎!切莫冲动的签订《认购协议》缴纳定金。颂贤律所张路平律师成功为秦女士退回10万元购房定金。

作者:时间:2024-10-18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244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秦女士与罗先生于2023年9月2日与成都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欲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位于天府新区的某房产,并缴纳了10万元定金。后因对该房产不是很满意,欲退还定金,但该公司拒绝。委托张路平律师办理本案,张律师在接手本案后,从签订认购协议的背景、销售人员是否尽到告知义务、售楼部公示文件上载明的内容是否齐备等入手,找到其监管账户信息未尽到告知义务的情况,后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该公司退还秦女士与罗先生全部购房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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