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于2023年3月23日晚与朋友聚餐,在晚上6点左右喝了两三瓶啤酒,后于晚上11点左右心存侥幸驾车回家,被查醉驾。何先生追悔莫急,不想自己遗留被刑事处罚案底从而影响到后代,故委托律师为其辩护,在张路平律师代理本案后,充分与检察官沟通案情,后向检察院提交关于何先生的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检察院采纳了张律师的意见,对何先生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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