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原告日照市甲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被告金某、山东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事故发生于2023年3月16日,金某驾驶的大型新能源汽车与甲公司所有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甲公司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金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甲公司因此遭受停运损失,并将三被告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停运损失10000元及诉讼费用。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甲公司停运损失7664元,并承担评估费用3000元及案件受理费33元。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
案件分析:
本案中,甲公司提供了车辆维修结算清单、维修证明以及价格评估报告等证据,证明了事故造成的停运损失。被告方对价格评估报告中的部分费用提出异议,认为驾驶员工资应按一人计算。法院采纳了被告方的意见,对原告的日停运损失进行了调整,并最终确定了赔偿金额。
律师点评:
庞立伟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高效的诉讼技巧。律师成功地为原告甲公司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并在庭审中有效地应对了被告方的异议。庞律师提供的证据和论点,有力地支持了原告的诉求,最终使得法院作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这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彰显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权益方面的专业能力。
隐藏当事人信息: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原告日照市甲运输有限公司、被告金某、山东某物流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的具体身份信息在本案中未被公开。法院在判决书中严格遵守了保密原则,未公开当事人的具体信息,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