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吕某与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作者:时间:2019-10-22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2091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26日18时30分许,王某某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沿潍钢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毛某某路时,与同向行驶至此处的吕xx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使王某某、吕某某受伤,两车受损。

民警到达现场时,现场车辆均已变动,双方驾驶员对事故发生过程陈述不一致,经调查访问没有找到目击证人,现场无交通警察指挥,也无交通监控设施,该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无法查清。

后双方自行协商,王某某一次性赔偿吕某某8000元。数月后,吕某某伤情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加重了。经医院诊断,吕某某急需手术治疗,手术费约计十万元。吕某某家人联系到王某某,希望其承担一半了医疗费为吕某某做手术,被王某某一口回绝。后吕某某经人介绍,找到本律师。

办案经过:

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建议吕某某尽快住院治疗,同时为吕某某整理起诉所需材料,向管辖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2019年7月3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王某某赔偿吕某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214457.06元,扣除其已经垫付的 8000元,余款计 206457.0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律师点评:

在该案中,本可以五万元解决的问题,到最后却付出几倍的代价。律师建议:遇事儿,不要一味逃避,应积极面对,必要时及时寻求律师帮助,这样不仅对他人负责,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自己的损失。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091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