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XX律师作为被告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本案的核心争议是舒XX是否有权代表被告公司在原告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的租赁物发货单上签字确认及与原告就租赁物进行结算。以下是从喻XX律师角度对本案成果的总结: 1. **成功质疑舒XX的代理权:**喻XX律师成功地质疑了舒XX是否有权代表被告公司进行租赁物的签收和结算。通过法庭辩论和证据提交,律师明确指出舒XX在合同上的签名是在原、被告盖章之后自行添加的,且原告对此是明知的。这一论点削弱了原告要求被告公司对舒XX所有签收的租赁物及结算金额承担责任的主张。 2. **强调合同条款的重要性:**喻XX律师强调了合同中关于租赁物签收和结算的条款,特别是合同中明确指出“由项目部委派谭X签收为准”。这一条款对于确定被告公司的责任范围至关重要,因为它限定了被告公司只对谭X或其认可的人员签收的租赁物产生的租赁费承担责任。 3. **有效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喻XX律师有效地反驳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对拖欠租金、器材折价赔偿款和违约金的主张。通过详细的财务核算和证据支持,律师证明了被告公司已支付的款项足以覆盖其应承担的租金和违约金,从而驳回了原告的这些请求。 4. **保护客户免于不合理费用:**喻XX律师还成功地保护了被告公司免于承担不合理的费用,例如原告主张的律师费和保全担保保险费。律师指出,双方合同中并未对这些费用的负担进行约定,因此被告公司不应承担这些费用。 5. **确保案件费用由原告承担:**最终,法院判决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这进一步减轻了被告公司的财务负担。 6. **维护客户权益:**喻XX律师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始终坚持维护被告公司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这一成果充分展示了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对客户权益的坚定维护。 综上所述,喻XX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出色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成功地为客户辩护,避免了不必要的财务损失,并确保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通过细致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证据支持,律师为客户赢得了这场诉讼,取得了全面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