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安徽恒物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代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在大观区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在调解员、张伟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本案得以成功调解。
基本案情
2022年,被告(甲方)与原告(乙方)签订《XX工程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的工程进行施工,并就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2023年1月,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案涉工程验收合格。此后,被告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下欠工程款XX万元未予支付。期间,原告与被告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但被告拖欠该笔款项至今未付。于是,原告委托张伟律师帮助维权,向法院起诉。
调解过程
鉴于本案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被告也认可相关事实等因素,本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一开始,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工程款支付期限等事项争议较大,后来,在调解员及代理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分歧逐渐缩小,最后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签字确认。
律师点评
本案诉前调解成功,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有好处,不伤和气,也利于今后双方继续经济合作,减少了诉累,可谓“双赢”,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