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琦律师代理的申请人A某某
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A某某申请被申请人云南B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A某某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未足额发放的工资500元;支付申请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25日期间拖欠的工资5892.96元;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29464.50元;支付申请人2018年10月23日至2022年8月23日期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10837.62元。
裁判分析过程: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仲裁结果:
被申请人云南B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A某某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未足额发放的工资、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25日期间拖欠的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2018年10月23日至2022年8月23日期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合计人民币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