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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套路诈骗,律师介入先民后刑,成功刑事立案

作者:时间:2023-11-23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2384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当事人被对方追求,鲜花、礼物、惊喜的连环套,三月后确认恋爱关系。

某日男友说生意缺周转资金,好烦恼,“爱人同志,可借点否?”“你看,这是合同照片,这是我的合作伙伴聊天,要40万,一周后就还你。”“没这么多钱?那用你的手机,在平台上借就行了,放心,利息我承担,一周就还没多少。”

钱贷了,一周后并没有归还。有”合理“的理由,下周钱就会到位。其间,同居感情也出现”意外“,争吵后终于分手。当事人要钱过程中,争执中手机被抢,删记录。

幡然醒悟,借款提的现金,没有记录,借款无凭据。再要钱,已不承认,只认尾数。无奈报警,定性民事纠纷,建议法院起诉。


律师办案

律师介入后,为当事人分析了案件事实,涉嫌诈骗,可以民、刑同行,把证据做足。提醒当事人,因聊天及合同证据已被对方删除,且为现金借出,取证难度高。在律师的分析建议下,整理出了提款记录、打车记录,与对方亲人的通话录音固化部分事实,进行民事立案。

对方否认借款现金部分,无偿占有明显,符合诈骗罪的主观要件构成。结合当事人偶然通过抖音等社交媒体获有同类受害人,继续刑事控告,提交书面控告书并证据。

民事案件第一次开庭,对方否认有30万现金借款,没有此事。当事人着急了,律师劝慰,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庭审实际帮我们进一步确认对方无偿占有的主观目的。

刑事控告的有了进展,民事案件也第二次开庭了。对方态度180度转弯,承了有30万借款。律师当庭指出,借款确实存在,但对方主观无偿占用的主观故意也是确定的,诈骗行为已既遂,上次否认本次承认,只因刑事控告有进展,想逃脱承担刑事责任。

二次开庭后不久,刑事部分正式立案,民事案件裁定中止。当事人对宋律师服务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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