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赵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作者:时间:2022-12-20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503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2020年9月16日原告(赵某某)与被告签署购房协议,原告将所持有的位于沈阳市于洪区的房产售卖给被告,约定的价款为581118元整,原告依据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被告没有给付原告购房款。赵某某无奈之下找到王律师。

2、综合案件情况给出律师自己的点评 

王律师经过与当事人沟通,收集完善证据,最终不但为当事人要回购房款本金,同时法院也支持了我方索要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503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