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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不履行非法占地查处职责被判违法

作者:时间:2018-04-04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452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基本案情:

当事人是兰考县某村村民,引黄河滩区居民搬迁项目,占用当地土地,共计1500亩。但是没有合理的安置补偿,也没有合法的征收程序。律师介入后通过调查和信息公开,了解到该宗土地并未被征收,政府的行为也是未批先占,严格来说属于违法,随后逯见涛律师为当事人准备材料,向兰考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要求对该项目非法占用土地行为进行查处,但是国土局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职责,在诉讼中否认收到申请,最终经法院查明,确认了国土局具有土地违法行为查处的法定职责,并判决确认其不依法履行职责违法。

2、律师点评:

土地违法行为有很多种,根据国土部印发的文件规定,涉及土地违法行为均有县级以上国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该规定明确了国土局具有对土地违法行为查处的法定职责。根据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职责,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起诉,履行职责的期限确定为两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当事人通过邮寄申请后,国土局一直未作任何答复处理,行为严重违法,最终经法院作出处理。

3、在未经合法征收程序进行征收和转用建设用地的农村集体土地,是禁止进行任何非农建设的,如果有违法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国土部门举报,要求查处。结合到本案,也是的那个诗人获取其他证据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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