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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可做为强有力的证据,切莫忽视

作者:时间:2024-05-28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220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情况:

原、被告从事水产批发生意并在某海鲜市场相识。2021年 12月至2022年 12月期间,被告通过微信下单方式陆续在原告处购买生鲜产品,原告亦通过微信向被告发送货款单据进行确认,货物由被告自行到原告处取货,货款每月初核对上月的总金额后,再由被告指定他人支付给原告。2023年 1月 2日,原、被告通过微信对账,被告自 2022年9月至 2022年 12月期间共应向原告支付货款金额共计为 27,934元,但被告并未支付。后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委托我所提起本诉。

律师意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即使被告缺席,法院也可缺席判决。

律师观点: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本案被告与原告通过微信下单、微信确认货物、被告自提货物、微信支付货款等交易方式在原告处购买水产品,原告为被告提供了被告所需的水产品,双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买卖关系,故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义务。现原告已依约向被告提供货物,而被告并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尚欠原告货款27,934元,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故法院最终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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