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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作者:时间:2023-10-25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133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2019年11月19日,李**通过“某某app平台”与在该平台上注册的用户于某某等26人签订《消费循环贷-借款协议》,约定李**向26位出借人借款共计19700元,借款期限90天,自2019年11月19日起至2020年2月16日止。还款方式为每月还款,到期还本。相关费率详见《消费循环贷-借款咨询服务协议》。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借款人知晓并同意出借人或出借人委托本平台有权将出借人享有的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不特定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催收公司、担保公司等)。该第三方受让债权后依法享有出借人对借款人的相应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取本金、利息、罚息、逾期违约金、赔偿金等)。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方式做出,并可选用邮寄送达或电子送达。出借人或服务方向借款人确认的电子送达地址送达有关通知、要求或其他函件等,一经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电子送达的方式还包括出借人或服务方采用在本平台公告、向借款人发送站内信形式,一经出借人或服务方在本平台公告或者向借款人发出站内信,公告或发送当日即视为送达。同日,李**与“某某app平台”服务方某某云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合作方青岛智惠乐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消费循环贷-借款咨询服务协议》,约定:本平台为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提供撮合、信息咨询、信用评估与管理、合同签订、促成双方交易、还款提醒、账户管理、提前还款、还款特殊情况下还款处理、诉讼协助等系列相关咨询服务。咨询管理费和应支付给出借人的收益统称为月综合费用。月综合费用为借款人单笔借款金额的3%。

同日,26位出借人通过“某某app平台”向李**平台账户出借款项共计19700元,李**通过平台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存管子账号向其尾号为2743的银行账户转款19700元。李**于2019年11月23日还款98.5元(其中利息77.72元,本金20.78元),2019年12月24日还款596.91元(其中利息582.29元,本金14.62元),此后李**未再还款。

2022年7月11日,于某某等26位出借人(甲方、债权转让人)与深圳某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乙方、债权受让人)、某某云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丙方、债权转让人、服务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一份,约定于某某等26位出借人将对李**的借款债权、某某云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将其通过协助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所产生的服务费债权转让予深圳某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同日,26位出借人、某某云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站内信的方式向李**送达了债权转让通知书。

2022年7月12日,深圳某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甲方、债权转让方)与某某浩然市中分公司(乙方、债权受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份,约定深圳某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将其对李**享有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等债权转让给某某浩然市中分公司。同日,某某云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站内信的方式向李**送达了债权转让通知书,告知其债权已转让给某某浩然市中分公司。

另,某某浩然市中分公司明确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是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

案件分析:

该律师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与于某某等26位出借人通过“某某app平台”签订借款协议,该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李**与“某某app平台”服务方某某云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合作方青岛智惠乐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消费循环贷-借款咨询服务协议》亦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合法有效。但从两份合同约定的费率情况来看,借款月利率与月服务费率之和为借款总额的3%,而债权人未能明确服务费率与借款利率的具体数额,应将该3%视为李**借款的实际月利率。26位出借人已出借款项19700元,李**偿还了部分款项,偿还的款项中已按月利率3%计算利息符合当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因此对李**剩余本金数额19664.6元,法院予以确认。对未偿还本金的利息部分,自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8月19日止,应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某某浩然市中分公司通过两次债权转让受让了上述债权,且两次债权转让均依据合同约定方式通知了李**,某某浩然市中分公司合法取得涉案债权。综上,某某浩然市中分公司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判决结果:被告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鞍山市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市中分公司借款本金19664.6元,并支付利息(截至2022年7月11日止的利息为8579.16元;自2022年7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19664.6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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