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改判胜诉!

作者:时间:2024-04-15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2414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康某长期通过陈某采购火龙果,陈某按照康某的要求采购火龙果发货给康某。2021年8月2022年4月期间,陈某多次通过微信向康某要求支付剩余货款,期间,双方通过微信和电话确认截止2021年12月21日尚欠的款项为181836元。后陈某多次要求康某支付货款,康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陈某无奈,故委托吴选男律师启动本案诉讼程序。一审时法院以陈某主张的火龙果货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为由,判决陈某败诉。陈某不服,继续委托本案律师上诉。

案情焦点:

康某是否欠付陈某火龙果款181836元未支付

二审判决结果: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康某向陈某支付货款181836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律师说法:

    康某和陈某之间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且双方通过微信和电话确认截止2021年12月21日尚欠的款项为181836元。就双方确认的欠款金额,在陈某多次催款的情况下,康某从未提出异议,亦未提出陈某未实际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故应推定陈某按照约定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且其交付的货物符合要求,在出卖人按约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因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约定付款时间,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本案中,陈某多次要求康某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且在2022年1月22日多次催款后给了最后期限。康某在陈某给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其应按照欠款181836元的金额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并自2022年1月23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414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