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原告发生交通事故之时已经超过60周岁,原告在起诉时主张其一直从事建筑行业,并提供了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予以证实,据此主张误工费两万多元。原告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虽然提供了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但是由于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辅助证明(如收入流水、聊天记录、照片等证据),法院最终采信了我方的观点,对于原告主张误工费的请求不予支持。
注:已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如果确有证据证实其依然有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有可能会支持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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