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杨某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江西省高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公安机关侦查后认定杨某涉嫌运输毒品的次数为4次。在辩护人介入后,经有效辩护,高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认定杨某运输毒品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于2019年1月11日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杨某被关押8个月后被无罪释放。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