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黄山市XX区XX建材店与金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作者:时间:2024-05-13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406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原告:黄山市XXXX建材店
经营者:朱XX
被告金某
案件类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件概述 20193月,金某XX建材店口头约定,将其房屋内装修工程发包给XX建材店。201911月,XX建材店开始施工,并于12月底完工。金某未与XX建材店进行决算,且未支付装修款。XX建材店多次协商未果,遂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 金某支付XX建材店装修工程款203778.44元;

2. 金某承担本案诉讼费。

庭审变更 XX建材店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支付装修工程款50324.38元及利息。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

1. 金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XX建材店装修(油漆)工程款48324.38元及利息损失(利息以48324.3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65%,自202316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

2. 驳回XX建材店的其他诉讼请求。

费用承担 案件受理费529元,XX建材店负担21元,金某负担508元。

律师心得

律师分析

1. 口头合同的证明:本案中,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口头约定的证明成为关键。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间接证据,确立了口头合同的存在及其内容。

2. 工程量和价款的确定:双方对工程量和价款有争议,法院委托第三方进行造价咨询,明确了工程款的数额。

3. 利息损失的计算XX建材店主张的利息损失得到了部分支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了利息的起算时间和利率。

4. 证据的重要性金某辩称的工程完成度和额外花费因缺乏证据支持未被采纳,强调了在诉讼中提供充分、有效证据的重要性。

5. 意外事故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对案件审理产生了影响,但法院最终依据事实和证据作出了判决。

结语

本案是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涉及口头合同的证明、工程量和价款的确定、利息损失的计算等法律问题。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事实的尊重和对证据的重视。案件提醒当事人在商业活动中应当注重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同时在发生争议时,积极收集和提供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406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