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案情:本案是针对工伤认定案件,被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原告对认定结果不服,认为第三人不构成工伤,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2、律师点评:一是被告对第三人申请工伤认定有管辖权;二是根据第三人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第三人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三是工伤认定程序合法。故法院最终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3、律师建议:一是用人单位要积极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可以减轻用工风险;当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积极为职工办理工伤认定、工伤待遇赔付相关工作;
二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如果受伤,如果单位怠于办理工伤认定,要及时向用工地或者单位所在地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并依据流程维权;
三是人社部门在认定工伤的过程中要,程序合法+实体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