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嫌疑人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刑事拘留,经会见,了解嫌疑人只是在公共场所随意暴露性器官,并没有针对特定对象的猥亵故意,更加没有针对儿童,实施相应的物理猥亵行为,其行为最多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不应当认为犯罪。 办理过程: 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公安机关并未批准,随后向检察院提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结果: 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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