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7号)第三条的规定,构成涉烟非法经营罪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而“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非法经营数额 50000 元以上或违法所得20000元以上,或非法经营卷烟 200000 支以上,或 3 年内受到过 2 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到30000元。对于“情节严重”的涉烟非法经营罪行为,处于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1-5 倍罚金。同时该解释也对“情节特别 严重”的认定标准做出了规定:非法经营数额达到250000元或违法所得数额100000元,或经营烟卷达到 1000000支。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涉烟非法经营罪,则处于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于违法所得1-5倍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