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曾某与谭某玲相识于2011年,双方以结婚为目的发展男女朋友关系。自2011年12月的第一笔一千余元的转账开始,四年内曾某向谭某发生多达70余次超过1000元的转账记录,直至2015年8月的最后一笔转账为止,金额高达近八万元。但双方因谭某的原因导致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曾某长期多次要求谭某返还2011年至2015年间的转款金额,谭某以种种不正当理由拒绝返还。
曾某经过长期多次的催促返还款项无果,于2023年来到律师事务所委托李毅名律师办理其附解除条件赠与行为的案件。李律师在收到委托后迅速的了解案情,并收集与案情相关证据,查阅大量相关法律法规为曾某写起诉状,并整理好诉讼材料将案件诉至法院。
2024年经过开庭审理,最终在法庭上双方愿意进行调解,谭某愿意返还部分金额,而曾某亦同意该金额,最终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