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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龙律师代理起诉山东省人民政府不作为一案

作者:时间:2016-03-11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634次举报

案件描述

2015年4月原告吕某等四人找到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要求代为处理一起起诉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件。原告吕某等人是是青岛市李沧区居民,后李沧区政府征用了原告等人的土地却没有给予合理补偿。原告等人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山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裁决,但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拒不答复;因此吕某等人委托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李岫岩主任,李艳龙律师代为起诉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要求其依法裁决该土地争议。

办案过程

接受原告的委托后,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李艳龙律师依法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确认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违法并依法对原告申请的事项作出裁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17日依法公开审理了该案。

仲裁结果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的裁决申请作出行政行为违法。

律师观点分析

拆迁过程中律师有很多道路可以提起诉讼以给对方压力,争取案件的和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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