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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并成功追回1700余万元大宗贸易货款

作者:时间:2024-03-05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596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情况

原告系成都一家化工类企业,被告为甘肃兰州一家化工类企业。原告一般向被告购买乙醇,约定的方式为先款后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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