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0年12月11日下午,陈某乘坐公交车时,因驾驶员李某某紧急刹车,导致陈某受伤,陈某去医院治疗并做了手术。出院后,陈某找公交公司赔偿,双方协商未果。令,公交公司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限额50000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00元。
【办案经过】
因陈某就赔偿事宜与公交公司协商未果,陈某找到王律师并委托王律师起诉解决。王律师经过案情分析认为,某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其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某公司公司应当在保险限额内承担保险责任。所以,决定将某公交公司、某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合理损失。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陈某合理损失48900元,某公交公司赔偿陈某合理损失44078元。判决后,各方均没有上诉,陈某顺利地拿到了赔偿款。
【案后总结】
目前乘坐公交车受伤的人员受伤的很多,一旦受伤如何理赔呢?可以找公交公司协商理赔,但是实践中能够协商解决的很少,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起诉解决,因为基本上所有的公交公司都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所以起诉时需要将保险公司一并起诉。注意,一旦受伤,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收集乘坐公交车受伤的证据和治疗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