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系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仲裁案。本案仲裁申请人于X曾委托某装修公司对自家房屋进行装修,装修合同约定了前期付款三万余元,于X按时付款。付款后被申请人装修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迟迟未能入场装修,致使装修合同严重违约。于X联系到本律师,律师介入案件后,认真梳理本案材料,提交案件至青岛仲裁委员会进行商事仲裁程序,后仲裁委成功支持了案件全部仲裁请求,成功为申请人讨回全部装修款,委托人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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