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戢某,因一时贪恋,伙同他人盗窃他人办公区域内的办公用品,价值5000余元,案发后,戢某委托王律师为其辩护,我们首先建议戢某退赃,并认罪认罚。戢某采纳了我们的建议,在成都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当事人配合我们将获得的赃款全部退缴,并愿意赔偿被害人其他损失,我们向检察院提出罪轻的辩护意见,并提出缓刑的建议,最终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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