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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为强奸罪(轮奸)取得最轻判罚

作者:时间:2024-03-05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199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模板:

1、被告人郭某、李某1认识, 双方系朋友关系。2021年6月22日23时许,被告人郭、 李、李2等人在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办韩国城的大斗砂锅串串店吃饭,期间,被告人郭、 李1电话邀约被害人何前来吃饭。次日凌晨1时许, 被害人何某在KTV内陪客人饮酒后,前往该串串店与被告人郭、李1、 李2等人吃饭喝酒,后被告人郭、李1、 李2三人将被害人何某带至韩国城的“麗枫酒店” 1203号房间内继续喝酒玩游戏。凌晨5时许,被告人郭趁何某醉酒后躺在床上无力反抗之机,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被害人何某因向李1求救没有得到其援助,遂哭着扇了李1两耳光。随后, 被告人李2、李1在该房间内,又轮流与被害人何某发生了性关系,被害人何某于凌晨6时打电话报警。

2、综合案件情况给出律师自己的点评:在案件事实反转无望前提下,做罪轻辩护,取得罪轻的刑罚,是专业律师必须向当事人传达到位的事项,本案辩护方案从无罪到罪轻辩护,是根据案件进程做的调整,最终我们的当事获得在本案所有当事人中最轻的刑罚。

3、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认罪认罚和刑事和解的时机需要根据整个案情来调整,并非一开始做该项工作时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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