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因合同纠纷起诉某1公司、某2公司连带返还500万元和支付25万元违约金,王永远律师接受某2公司的代理,经过对原告方起诉状和证据的细致分析,认为原告的诉求不能成立,并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当事人收取证据,经过开庭审理,一审法院基本上采纳了王永远律师的全部意见,最后驳回原告的的起诉,王永远律师认为本案驳回起诉不妥,但作为被告方并没有上诉,之后原告上诉,二审法院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最后又是基本上采纳了王律师的答辩观点,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后,原告并没有再提起上诉,本案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