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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诉孙某10万民间借贷纠纷

作者:时间:2024-03-27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964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李某借给孙某10 万元前,后孙某到期不还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李某只得委托诉讼。诉讼中做了财产保全,冻结了孙某银行账户和微信支付宝,经调解孙某当庭履行还款义务,李某拿到还款后同意撤诉。

针对民间借贷,如对方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需及时采用诉讼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颍东区XX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皖1203民初639号之二

原告:李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阜阳市颍东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祝文,安徽众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孙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XX诉被告孙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3年2月22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李XX以被告已履行完毕为由申请撤诉,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李X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XXX承担。

审 判 员 曾兆强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柴宇昉

书 记 员 王 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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