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是否存在婚外情应当有相应的证据,转账不一定是必须要返还

作者:时间:2024-03-18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147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3年,某某起诉李某、某某赠与行为无效一案。李某认为与某某之间不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李某也多次向某某转账,双方系同事关系,之间存在大量拆借走账行为,双方不存在赠与行为。

1、李某与某某之间是否存在不正当关系。2、某某是否存在赠与李某行为,如果有是否多少,款项是否应当返还。

接受李某委托以后,根据李某提交的银行流水,通过整理得知自2021年5月份至2022年6月份,李某通过银行卡共向某某转账二十余万元,通过计算李某转账给某某金额超过某某转账给李某的金额。济南市某人民法院组织了第一次开庭,双方对流水等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通过梳理可以证明李某转账给某某金额高于某某给李某转账金额。本案第二次开庭时,原告未到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以原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按原告撤诉处理。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147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