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林某在2016年前后购买QQ账号及密码5000余条,然后通过网络对外销售,非法获利12万余元。公安机关以林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二辩护策略及思路
林某通过网络知道本律师专做刑事辩护业务,之前是检察官,最关键的是2023年在黄山市某区有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不起诉的成功辩护案例,便千里迢迢从湖北赶赴南京,面谈后决定委托陈律师为其辩护。
陈建兴律师第一时间阅卷,本案有6名犯罪嫌疑人,发现林某并不构成犯罪,因为QQ账号及密码并不具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账号数量难以确定且没有证据证实QQ账号绑定实名注册的手机号等理由,陈律师出具书面意见给检察官并与其多次电话沟通案件,认定不符合起诉条件。
三辩护结果
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数月后,最后承办检察官与公安办案人员有效沟通,说明律师的无罪辩护观点,最终该案被公安撤回,未再移送审查起诉。特别说明的是,陈律师为林某一人辩护,同案其他4名嫌疑人也未能起诉。公安对林某解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