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
原告:甲方
甲方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沐迪,江苏联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邓某某
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案件概述:甲方与乙方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甲方于2024年8月8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裁定:法院认为甲方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
在本案中,律师陈沐迪作为甲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其作用在于代表甲方进行法律诉讼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出撤诉申请,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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