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刑事亲办案例:盗窃罪

作者:时间:2023-12-14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520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1年10月,被告人王某在临沂市兰山区仓库内,趁无人注意之机,窃取储油罐内白油5.19吨左右,价值35551.50元。次日凌晨,被告人王某趁无人注意之机,再次作案,窃取储油罐内白油6.21吨左右,价值42538.50元。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家人找到我所律师,希望可以为王某争取从轻处罚,律师经过会见王某,为其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被告人也自愿认罪认罚,律师就被告人的坦白情节以及被告人的身体状况不佳和家庭困难等因素提交了辩护词,且被告人已赔偿受害人24万元,其行为属实,法院认为可适用缓刑,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520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