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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作为被告方代理律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作者:时间:2024-05-13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750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总结: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安徽安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涛代理李四。本案于2020年10月10日由法院立案受理,经过简易程序审理后转为普通程序,并已审理终结。

张三请求法院判令李四履行房屋买卖协议,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承担本案费用。张三主张已与李四签订购房协议,并支付了大部分房款,而李四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李四则提出反诉,请求解除购房协议中未履行部分,并要求张三退还房屋及支付占用期间的费用。李四辩称张三未完全履行支付房款的义务,并强占房屋。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三与李四签订的购房协议合法有效,张三已支付部分房款并实际占有居住房屋。但由于张三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已付清全部购房款,法院不支持其要求李四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的请求。

同时,法院认为,尽管李四主张解除合同的权利,但考虑到合同已部分履行,且李四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张三拒绝支付剩余房款,加之李四长期未行使解除权,已超过合理期限,因此法院亦不支持李四的反诉请求。


律师总结:

张三主张李四应履行2002年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并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然而,李四通过其代理人张涛律师提出反诉,请求解除协议中未履行的部分,并要求张三退还房屋及支付占用期间的费用。 张涛律师通过详细审查证据和合同条款,指出张三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付清全部购房款,且李四长期未行使合同解除权,已超过合理期限。张涛律师的专业辩护使得李四的立场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张三的诉讼请求及李四的反诉请求。 张涛律师的专业表现不仅体现在对案件事实的准确把握上,还体现在对相关法律规定的深入理解和适用上。其专业的代理工作为李四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保障了李四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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