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被告人A某,中国XXX银行C县支行信贷业务主管,与被告人B某合谋,通过伪造贷款用途和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骗取银行贷款200万元。A某利用职务之便,违反银行贷款审核发放规定,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银行重大经济损失。B某明知贷款材料虚假,仍协助A某申请贷款,构成骗取贷款罪。
案件详情:
1. 时间节点:2013年4月,A某与B某开始合谋申请贷款。
2. 贷款金额:申请授信额度为200万元的信用贷款。
3. 伪造材料:A某伪造了位于兰州市XXX镇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用于贷款抵押。
4. 贷款审核:A某在明知贷款申请材料虚假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贷款审核并上报审批。
5. 贷款发放:2013年5月10日,银行将200万元贷款发放至B某账户,后转入A某控制的账户。
6. 贷款使用:A某实际控制并使用了该笔贷款,部分用于偿还旧贷款。
7. 贷款逾期:2018年7月后,A某与B某未能按期归还剩余贷款,造成银行损失。
法院判决:
1. A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 B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3. 赔偿:责令A某、B某共同退赔银行贷款本金1031735.27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启示: 此案反映了银行内部控制的缺失和个人道德风险,强调了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监管、严格贷款审核流程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了公众在金融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上诉信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
在A某与B某违法发放贷款及骗取贷款案中,我作为辩护律师发挥了以下几方面的重点作用:
辩护代理: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代理被告人参与诉讼活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事实调查:律师对案件事实进行详尽的调查,包括贷款过程、伪造文件的制作与使用、贷款资金的流向等,以确保法庭能够全面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
证据审查:律师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包括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评估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和充分性。
法律适用:律师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条文进行深入分析,确保法庭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量刑建议:律师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议,争取为被告人获得公正的判决。
辩护策略:律师制定辩护策略,包括对被告人的罪名、犯罪事实、量刑等方面提出有力的辩护意见。
认罪协商:在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情况下,律师可能会与公诉机关进行认罪协商,以求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可能。
上诉代理: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律师将代理被告人提起上诉,继续在上诉程序中为被告人辩护。
法律咨询: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其理解法律程序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保护隐私:律师在履行职责时,还需保护被告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避免因诉讼而造成被告人的不必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