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彩礼纠纷案例,调解成功!

作者:时间:2024-06-12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728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男,丙

以上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唐亦垠,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三

以上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四,男。

原告与被告张三为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3月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24年3月6日,原告诉至本院,请求依法判令:1.二被告返还彩礼款共计29457元;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被告张三2024年4月16日前向原告返还彩礼款及三金首饰款共计25457元(已当庭履行)。

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8元,由原告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28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