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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继承纠纷,代理原告,将老人生前被转移财产纳入遗产范围,我方多分!

作者:时间:2024-04-25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063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

       两位老人去世后,留有房屋一套,银行存款若干。因某一继承人拒绝配合核对遗产,多次协商无果,当事人只能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为查明遗产范围,通过前往死者生前单位、社保部门、银行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方查明老人银行存款数额并发现某一继承人存在转移遗产的行为。

庭审中,我方主张应将老人生前被转移财产纳入遗产范围(该案存在特殊情况,老人熊某某去世时,其配偶华某某处于植物人状态,一直未清醒,某一继承人在熊某去世当天,便开始转移死者熊某及华某名下存款,一般情况,遗产是以死者去世时遗留财产为限,不处理生前流水情况,该情形是我方律师在调查取证中意外发现!),并主张我方多方,转移财产的继承人少分。

法院一身判决采纳我方意见,将生前被转移财产纳入遗产范围,并酌定转移遗产的继承人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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