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2023年11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A公司为B公司提供特定面料。然而,B公司在接收货物后,未能按时支付全部货款,累计欠款达904654.40元。尽管A公司多次催款,B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三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794654.40元货款迟迟未能结清。
诉讼策略:面对B公司的违约行为,A公司决定采取法律行动。杜丽丽律师作为A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精心准备了诉讼材料,包括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充分证明了B公司的违约事实。
庭审过程:2024年5月13日,本案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杜丽丽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成功说服了法庭。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三未出庭应诉,也未提交任何证据,放弃了抗辩的权利。
判决结果:法院最终判决B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A公司剩余货款794654.40元,并承担A公司为维权产生的律师费10000元。同时,张三作为B公司的唯一股东,未能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的独立性,被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意义:本案不仅是A公司的胜利,更是法治精神的体现。它展示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以及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杜丽丽律师的专业表现,为A公司赢得了尊重和公正,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维权的典范。
结语: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中,企业难免会遇到合同纠纷。A公司的成功案例提醒我们,面对违约和不公,法律是最有力的武器。而拥有一位像杜丽丽律师这样专业、敬业的法律顾问,无疑是企业维权路上的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