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为民间借贷案件,诉前协助当事人稳固案件证据 查明事实.案件开庭审理,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借条、转账记录、短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案件被告人缺席开庭.法院判本案原告胜诉 判决被告依法归还本金及及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3.7%的利息、诉讼费等费用。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